|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抽检报告显示,杭州富阳华阳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宇”、南通炜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未标注商标电池和黄山市王马电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赛立特”牌电池产品质量不合格。
此前,质检部门共抽检了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35家企业生产的35种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3%。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低温容量、2小时率容量、过充电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低温容量关系到电池在低温环境中的使用性能,决定了电池在冬季寒冷条件下使用的效果。2小时率容量则是电池的关键性能指标,反映电池在正常使用中的放电时间。放电时间短,则电动车行驶的里程也短。过充电是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重要安全指标,关系到电池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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