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在保修卡上写有“凭购买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均可),享受‘三包’服务”,却在产品出故障保修时被要求出示购买发票原件,因故遗失发票原件只保留了发票复印件,而被公司拒绝包修。
日前,卢湾区消保委接到家住杭州的孙先生投诉:他去年2月1日所购买的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今年10月因主板坏了,与该公司联系,对方以消费者无发票为由拒绝修理。据消保委了解,孙先生所购东芝笔记本电脑的出厂编号证实,该电脑的生产出厂日期为2005年9月份,从出厂到消费者购买时间相距三四个月,现又能提供发票复印件和三包卡,不仅证明消费者购买了东芝笔记本电脑,同时证明该电脑主板仍在三包期内,公司理应为消费者三包。经协调,公司为消费者包换了电脑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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