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涧西区零二号街坊的孟先生1999年购买了一台柜式空调。他不曾想到,这个本以为能给家中带来便利的耐用消费品,最终成了他无法摆脱的梦魇。
孟先生说,1999年他们家装修新房,趁着这个机会,他到春都路一家电器销售处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的空调柜机,这台空调当时花了他7000多元。装修后,房子一直闲置,这台空调也一直没有派上用场。2001年夏天,孟先生搬至新家居住,看到前来帮忙搬家的同事满头大汗,孟先生赶紧打开空调,让大家凉快凉快。可是空调开了半个多小时,屋里的温度一点也没有下降。他把手放在空调的送风口处试了一下,发觉吹出来的并不是冷风。新空调首次使用就与上这个问题,孟先生心中有些不快,他赶紧电话联系了该品牌空调在洛阳的售后维修部门。
维修工人上门检查一番后,轻描淡写地告诉他,空调没有什么大毛病,只是氟利昂(制冷剂)没有了,灌装一些制冷剂就可以正常使用了。维修工很快在现场排除了故障,空调终于恢复了使用。即便如此,孟先生心中还是有些打鼓,这新空调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制冷剂怎么会跑掉的?他把心中的疑问告诉维修工人,对方大答复他,氟利昂这种制冷剂极易挥发,市面上绝大多数的冰箱和空调里面装的都有,挥发掉了属于正常情况。见对方回答得如此专业,孟先生遂打消了疑虑。
2002年7月18日,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孟先生只好再次联系维修部。上门的维修工检查了一番后,回答竟与半年前如出一辙——制冷剂没了,要重新添加。这加深了孟先生的疑虑,他说,别人家的空调买回来好多年都不见维修,我的新空调怎么才用了一年就修理两回?维修工回答,可能是个别部件的螺丝没有上紧,导致氟利昂缓慢泄露。在给空调充满氟利昂以后,维修工人用钳子使劲拧了拧外机上的螺丝。
2003年1月,孟先生的小孙子放假回来,正值隆冬时节,孟先生打开空调取暖。却发现空调的加热功能又丧失了,吹出来的是冷风。他第三次联系上了维修部门。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这次上门的维修工人告诉他,空调的免费保修期已经过去了,添加氟利昂以及上门维修服务都是需要付费的。掏完钱以后,孟先生感到很冤枉,可是他一时也想不到该向谁来求助。
此后孟先生家的空调几乎每年都要添加一次制冷剂,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了今年。而上门维修的工作他也不再找空调厂家的定点售后维修部门,而是找普通的家电维修店。因为同样是充灌制冷剂,费用却可以减少将近一半。就这样,每年到了空调的使用季节,孟先生首先要做的是联系维修工上门,这样一直重复到了 2006年夏天,一个维修工人善意地提醒孟先生,正常的空调,充一次制冷剂,至少能用三五年,孟先生家每年都要充制冷剂,极可能是机器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本月14日,孟先生求助于晚报新闻热线。记者随后咨询了涧西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高伟主任。高伟称,孟先生目前遇到的困境主要是由两方面因素造成的。一方面他不了解《消法》中有关家电维修方面的规定,使得他丧失了调换问题空调的最佳时机;另一方面,作为知名品牌的空调企业,售后维修人员没有尽到提醒消费者更换问题空调的义务,一次次徒劳无功的上门维修,影响了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认知。
最终,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上述空调厂商上门给孟先生家的空调进行了检修。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家电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经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要求商家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向工商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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