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会儿说是主机坏了,一会儿又说是显示器坏了,这分明是在欺骗我们。”日前,市民李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
李先生告诉记者,几天前,自己在家里使用电脑时,突然发现电脑无法正常开机。李先生随后将电脑送到一家维修店维修。维修人员经检查后认为,电脑主机的零件主板坏了,维修费用130元。但两天后,当李先生去领取电脑时,维修人员又告诉他,电脑的显示器也坏了,需要维修费用380元。“刚来时说是主机坏了,要130元维修费,现在又说显示器也坏了,又要380元维修费,哪有这种道理?欺负我们不懂电脑。”李先生气愤地说。
随后,李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消委会人员提出两个方案:对于显示器的维修费用,维修方担负一定的责任,承担其中部分费用130元,而李先生承担部分费用250元;或者是维修方把原先的主机维修费用130元退还给李先生,李先生自行将电脑送到其他处维修。最后,李先生选择了第二种方案,收回原先的130元,并取回电脑打算另行送修。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将出现故障的电脑等产品送去维修时,应向维修人员了解故障问题和维修费用等相关情况;而经营者即维修人员也应提高自身的经营素质,应尽量将产品的故障或维修费用等情况告知消费者,若对一些暂时无法检查清楚的故障问题,也应及时向消费者反馈,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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